Friday, July 18, 2008

思過

中學六年,發生過三件事,我至今仍引以為鑑的。這三件事的結果令我失去很多交友的機會,儘管每次發生後我都會痛定思過,深切反省,小心警惕,然而事情每每以另一不能預料的方式再次發生,我不禁懷疑自己是否不可救藥呢?
第一件事發生在我中一參加童軍以後,以為唯一的溝通方式就是發問,不知沉默是金的好處,不斷發問,令在我中一時比其他人煩擾,又做事滑稽,終在聖誕露營時被人排斥投閒置散,還獲得與一老師相同的花名。名稱傳回學校,同學不知就裡,以此作戲玩對象,於是我失去加入班中大圈子的機會,直至中四再分班才有轉機。
第二件事發生在中二,華仁舉行開放日,2W班利用Sim City 4製作尖沙咀的模型,並於地理室展出,該數名頂尖的同學完成模型後,利用內置工具,駕駛巴士、消防車在城巿內風馳電掣,十分有趣,他們見我躍躍欲試,讓我試玩。不料他們有事離開,地理室只剩下我,更不幸的是,在我英語理解能力有限的情況下,我居然在眾多按鈕(應該是很低或然率)選擇了毀滅城巿!突然看見隕石從天而降,城巿失火,我不知所措,只想到關機,可惜已經於事無補,再加上沒有備份。因此我估計當時曾得罪大部分W班同學。
經歷了約三年的平安後,我順利升上中六,正如很多華仁仔的想法一樣,升上中六應貢獻華仁,因此我接辦了兩三個會社,又應徵點算獎券一職,估算自己做事仔細(在小事上更過分仔細)點算應不會有差錯,豈料因自己執著,再次造成衝突。
首先,因自己堅持不走堂點算而令執事擔心進度,因然設立一個比正式的更早的期限。
第二,因該「期限」甚為緊急,造成小事的磨擦:主席認為以確保帳目清楚整齊,應仔細在正式的表格上以電腦記錄售出情況,然而此法需時較長;而本人認為由於有大量獎券尚未收回,而收回獎券需時,應盡快草書一欠繳清單交予校務處代為追收。
兩方爭持不下,而我因過分執著,磨擦演變成爭執,爭執成了衝突。最終主席以其絕對權力另請高明。後來交接不清,數目曾出現了問題,我被召往問話,其後不知何解不了了之。數月後,我才得知該數額在校務處月結時得以找回。然而我已再次得罪多位同學。
這篇文已收錄在日記甚久,我考慮了很久應否舊事重提,將之登出。你看到的,就是我的決定。中六已完結,即將踏入中學的最後一年,我希望能把握這最後機會向各位我曾得罪過的,謹此致歉。我亦希望以此文告誡自己:三思以後行,謹言謹行。對不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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