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同我講,搵錢的目的是為了玩。我想,我好似唔識玩喎,點樣可以玩得呢?於是我上網搵資料,首先到Yahoo知識家搵如何玩得,然後上網尋Play這字,又上Youtube搵玩。最後終在Wikipedia搵到答案,leisure-play and sleep-recreation {passive entertainment{active - activities}有很多種, 最後我到Youtube 搵how people do in party? 最後在沖涼時諗到:一個玩得的人中心思想應是,點樣可以令一樣野更好玩,或點樣可以有資源玩呢?最後得出關聯:搵錢是為了有錢可以玩,而玩就可以有機會整到快樂出來。一個天才,他願意投身如此長時間於一學術內,他一定諗到令這科目變得好玩的方法。莫非這就是天才製造論的第二步了?